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

反社會人格

定義

是指個體在社會行為上,具有違反社會社會道德規範的傾向,且有利己目的而傷害他人時,絲毫不感到愧疚的異常性格。

特徵

精神病學家(Cleckley,1976),以臨床診斷,將反社會人格者的行為特徵,歸納為以下十六項:
1. 相貌與智力均在中上,第一印象給人好感。
2. 不帶有精神分裂症的症狀,思想不紊亂,且不會有幻覺、幻想現象。
3. 不會有焦慮症與情感症症狀。
4. 對人對是,都無輕重緩急之分,也無責任感、義務感,所以在言行上無法取信於人。
5. 缺乏坦誠的氣質,給人虛偽的印象。
6. 知過不悔改,無羞恥心。
7. 表現出侵犯他人行為,事先卻無明確動機或是計畫,多是起於隱藏的衝動。
8. 缺發是非善惡的判斷力,不能從失敗經驗中取得教訓。
9. 極端自我中心,不惜剝奪他人權利以滿足私慾,不顧他人感受,更不對他人有所回報。
10. 情緒冷漠而變化少,不像常人般受外因感動而有喜怒哀樂的表情。
11. 缺乏領悟能力,不能見賢思齊。
12. 不關心他人,卻強烈需求他人的專注與支持。
13. 常在幻想狀態下對他人表現惡作劇行為。
14. 沒有顯著的自殺傾向。
15. 在兩性關係中,以自我滿足為出發考量,也從不付出真心或愛意。
16. 生活無目標、計畫,也無方向,一切活動都表現出一些自毀性行為。

病程

個案年齡至少要到十八歲才會獲得診斷,但大部分患者,在十五歲以前就出現某些行為問題的症狀,像是逃學、逃家、對動物或是他人殘酷行為、或破壞財物。盛行率男性為百分之三到四之間,兒女性則為百分之一,男性盛行率大於女性。

原因

精神分析學派認為,個體幼年生活不能在家庭尤其是父母的關心溫暖中,獲得人格的健全發展,可能是形成的主要原因。而行為主義即認知學派,則是都認為是因家庭中不當教養所形成。在生物因素方面,神經系統的缺陷,使患者對威脅和壓力的反應低於常人;額葉功能缺陷;血清素低活性,都是可能造成原因。

治療

反社會型人格的治療,通常沒有成效,因為患者缺乏良知或改變的欲望。

參考出處:http://content.edu.tw/wiki/index.php/%E9%A6%96%E9%A0%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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